本文原刊载于《独立新闻在线》7月14日专栏

【指南人语/黄书琪专栏】经济不景引发罪案频频,进而引发的是国人对社会、环境、体制的集体不信任,这种不信任,即使是换了新政府也会继续成为问题,重建信任,让人信赖体制、环境是重建马来西亚的关键要素。

本周一,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宣布,该国将修法废除针对符合两项条件,即单纯被雇佣/利用来运毒,没有参与产制毒品的毒驴,或有精神障碍的运毒者。

这对废除死刑运动不啻是一项鼓励,对马来西亚人而言,我们或该感到难过的是,环顾近几年来东南亚经济发展、法制改革,马来西亚不但无法望同侪项背,也逐渐有遭后起国家取代之虞,马来西亚至今依然保留运毒者不论其身心状况、背景条件,强制死刑的法条。

废除死刑,不代表不惩罚罪案的加害者,而是反对“杀人”,一命偿一命是消极的补偿方式,因为杀了另外一个人并无法确保受害者或其家属因此而觉得宽慰,决定放下,重新建立生者应有的生活。

因此,最令我感到痛心难过的,无疑就是亲耳听到受害者或家属说,“我要他/他们死”。要一个人或一群人死是多麽深沈而痛苦的伤害,才能让受害者或其家属有此不移的恨意;但即使加害者遭处死,受害者家属却未必能够从创伤中恢复过来。

支持废死的台湾作家张娟芬在其著作《杀戮的艰难》中提到,其友人在英国遭遇打抢,报案后数天即接到政府机关打来电话询问是否需要接受心理谘商,费用全免。

受害者辅导外国行之有年
实际上,不仅英国,多数欧洲国家以及澳洲都已经设立刑事案受害者辅导、支持体制,惩罚加害者不是唯一补偿受害者的方式,受害者更需要的恐怕是心理上的重新建设、辅导与疗愈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需要受害者辅导、支持体制的不仅是重大罪案受害者,而是一般小型罪案受害者也应该在照顾之列。

以马来西亚近日每况愈下的治安情况为例,所有遭遇扒、抢的受害者都该得到协助,上个月于画廊遭劫匪割伤颈项的画家林丹琦就在劫案发生之后透露,心理创伤远比肉体创伤更严重。

就在政府怪罪报章、在野党夸大治安问题之际,也要扪心自问,我们的现有体制对于协助受害者,又尽了多大努力?一旦遭遇劫案,受害者承受的不仅是个人財物损失或肉体损伤,同时也失去对周遭环境、人的信任。

集体不信任加重社会成本
15年前,我在依然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在新山遇上扒手,数个月前在友人众目睽睽之下,差点当街遭人攫夺;这十几年,身边亲友遭遇劫案的无数,这种经验许多人都有,这些直接、间接累积起来的所谓“印象”,不啻是一种创伤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加深整个社会集体的不信任。

我们不能放任个人去面对创伤,因为社会集体的不信任最后所付出的成本代价,也是由社会集体所承担。为了让人感到安全,保安、警铃、加设警力,最后都是转嫁到普罗大众身上的代价。

因此,无论是现任政府,还是下一任政府,要重建整个国家,重新建立国民对政府体制的信任、社会环境的信任,不仅是要确切的根治治安问题的根源──经济不景、贫富差距与警方执法不力,更需要建立受害者辅导与支持体系,才能完成重建国家的巨大任务。

以上三项无任何一者可以单独成立解决问题,必须相辅相成,才能见其功。